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考试指导 >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来源:233网校 2014-02-09 11:0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十五条 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 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老师辅导: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系统的备考,233网校开设有银行从业资格考试V班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针对考试不同需要,有侧重点、分阶段的对学员进行辅导。有效结合历年考试特点,预测考试方向,梳理各章重要考点,分析考点出题形式,讲解答题思路,传授应试技巧。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银行学霸君或学习群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初中级银行交流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初中级银行交流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银行从业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