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7章讲义及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7日

  二、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提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结合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起记忆。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基本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就是资源税进口不征,所以资源税没有进口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例题6·多选题】有关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阐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纳税人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ABCD

  【解析】一般情况下,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取货款当日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1.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l日、3日、5日、10日、l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l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如果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3.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其应纳税款一律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每个开采或者生产地的销售量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其应纳税款一律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销售量、单位销售价格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例题7·单选题】根据资源税有关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资源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A.纳税人应当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B.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C.扣缴义务人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D.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都应在核算地纳税

  【答案】C

  【解析】选项A,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B,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选项D,纳税人跨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指南:2014年注会考试资格审核5月5日至16日 费用 科目搭配 准考证 注会考试难吗?

热点:2014注会考试该怎么复习 考试大纲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讲义 综合测试试题 审计讲义 会计讲义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