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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

来源:233网校 2015-07-17 17:23:00
导读:2015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8月1日9:00至8月5日。

  小编从天津人事考试网《天津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考务通知得知2015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如下: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3年或201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5年8月11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5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6:00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陆,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书电子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书电子文件),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15年8月11日后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5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5年8月7日10: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2015年的“新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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