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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造价工程师领取证书取消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来源:233网校 2018-07-25 14:44:00

关于取消发放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按有关文件规定,即日起,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不再发放《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不再需要在考试证书查询系统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已经发放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继续有效,表格如有遗失的,不再受理补办。

选择办事窗口现场领取证书的,请考生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如有EMS寄递证书需求的考生,请登陆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6303)填写提交邮寄证书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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