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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解析:第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7日
  要点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概述
  公司章程是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及运营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自治规范。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一是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是想等内容,对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具有约束力。效力始于登记注艇公司成立,终于公司注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拟定的章程草案须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内容
  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在深、沪证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应参照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l2项内容有: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和每股金额: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办法:解散和清算办法i通知和公告办法;其他股东大会认为有必要的项目。
  3.修改
  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10·单选题】
  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A.2/3
  B.1/3
  C.1/2
  D.1/5
  【答案】A
  【解析】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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