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监察制度,企业在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必须深刻理解并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与市场准入要求:
首先,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企业应主动接受并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其次,严格审查生产与安装单位的市场准入资质。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企业在采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或起重机械时,必须严格审查制造和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单位生产或安装的设备。同时,采购的设备必须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法定文件。
最后,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制度。企业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通过把好准入关和应急关,全面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考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