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的备考中,矿山安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力是第七章的重要考点。除了应对紧急情况,监察员在日常监管中的权限同样是案例分析的常考点。
首先,在日常现场检查中,矿山安全监察员有权随时进入煤矿作业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矿山安全生产会议,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了解情况。当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矿山安全的违法行为时,监察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其次,对于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监察员的处置权限有明确的层级划分。如果发现存在一般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矿山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这与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达撤出人员命令”有着本质区别,考生在做题时需严格区分隐患的严重程度。
此外,在行政处罚与事故调查方面,监察员承担着重要职责。他们负责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同时,监察员还需参加煤矿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参与非煤矿山事故的相关工作。在宏观管理上,他们还有权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编制和完善执法计划,提升地方监管水平。
考生在复习时,建议将监察员的“当场纠正”、“限期改正”、“立即消除”与“责令停止作业”等权力进行对比记忆,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场景进行应用,以确保在考试中准确作答。
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考点:矿山安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力
1、关于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矿山监管企业贯彻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情况
B.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
C.检查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培训和资格认证的情况
D.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