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高风险行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这些时间要求确保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定期更新和巩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通过每年的再培训,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更新,新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应急管理与救援组织的新要求等。
通过这些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确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