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
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同时规定,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
包括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如车间工人、班组成员、后勤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被派遣劳动者: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实习生: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也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通过明确这些具体的培训范围,确保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都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