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包括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体系构成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制度;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13)应急管理制度;14)安全奖惩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4)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岗位安全规范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时”制度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法务、应邀请专家、职工代表
4)签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综合管理制度)、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技术性)
5)发布
6)培训
7)反馈
8)持续改进(每年审查修订、3—5年进行1次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