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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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 客体:公司、企业、单位 • 主观:故意 • 客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
刑罚 |
• 达到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可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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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国有公司、企业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犯受贿罪,最高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A项,按照《刑法》规定,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指索取或收受五千元以上者。
C项所述行为按受贿罪定罪量刑,不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项,“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他人应当得到的合法的、正当的利益,也包括他人不应当得到的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既包括已为他人谋取的利益,也包括意图谋取或正在谋取,但尚未谋取到的利益。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按受贿罪定罪量刑。
金融犯罪概述
要点 |
内容 |
金融犯罪 |
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根据《刑法》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
金融犯罪构成 |
•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 客体:金融管理秩序 • 主观:只能是故意 • 客观: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金融犯罪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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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管理、金融机构组织管理、银行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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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 |
客观方面 |
主体 |
主观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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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 |
社会公众的财产与国家的金融秩序 |
非法集资的行为 |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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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 |
贷款 |
①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②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③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④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⑤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
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
|||||||||
信用证诈骗罪 |
信用证项下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和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②使用作废的信用证。 ③骗取信用证的。 ④其他方法。 |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
信用卡诈骗罪 |
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同时侵犯了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产 |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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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
1.职务侵占罪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挪用资金罪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货币管理
•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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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一是购买假币;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即利用职务上管理金库、出纳现金、吸收付出存款等便利条件,将假币调换成真币。 |
刑罚 |
• 3-10年;2-20万元 • 数额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2-20万元或没收财产 • 情节较轻: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 持有、使用假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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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 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数额巨大:3-10年;2-20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10以上;5-50万元或没收财产 |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类犯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 • 客观:非法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
刑罚 |
• 3年以下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3-10年;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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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转贷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将该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较大:3年或拘役;1-5倍罚金; • 数额巨大:3-7年;1-5倍罚金 • 单位犯本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3年以下或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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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发放贷款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5年以上,2-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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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 • 数额特别巨大:5年以上,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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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
刑罚 |
• 伪造、变造金融票据:3年以下或拘役;2-20万;严重5-10年,5-50万;特别严重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 • 妨害信用卡管理: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数量巨大,3-10年,2-20万 • 伪造、变造国库券: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2-20万;数额巨大,3-10年,5-50万;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 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数额巨大,3-10年,2-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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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 |
刑罚 |
• 情节严重:5年以下或拘役;特别严重: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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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以欺骗于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
刑罚 |
• 最高法定刑仅为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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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即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为行为主体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
刑罚 |
• 属于结果犯,必须“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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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钱罪 |
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明知、故意 • 客观: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
刑罚 |
• 5年或拘役,没收收益并处罚金;情节严重,5-10年,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员,依据上述处罚 |
• 集资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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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社会公众的财产与国家的金融秩序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为非法集资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较大,3-7年,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7年以上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单位犯本罪,单位判处罚金,责任人依据上述处罚 |
• 贷款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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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 客体:贷款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1)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2)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3)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4)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5)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
刑罚 |
• 数额较大:5以下或拘役,2-20万;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
• 信用证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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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既包括了信用证项下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也包括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1)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3) 骗取信用证的。(4) 其他方法。 |
刑罚 |
• 5年以下;2-20万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 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其直接责任人员,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5-10年;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 |
• 信用卡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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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 • 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同时侵犯了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产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较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元;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
•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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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金融凭证,仅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1)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
刑罚 |
• 数额较大的,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元或没收财产 |
• 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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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 客体:公司、企业或单位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刑罚 |
• 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3-10年,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并处罚金 |
• 挪用资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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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 客体:公司、企业、单位 • 主观:故意 • 客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 |
刑罚 |
•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虽未超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3年以下或拘役 • 数额巨大,3-7年 • 数额特别巨大,7年以上 |
•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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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
• 主体: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客体: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与国家财产 • 主观:过失 • 客观: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刑罚 |
• 3年以下或拘役; • 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3-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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