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二批)、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二批)、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人社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或在网上申请,尽快领取。
领取方式如下:
1、现场领取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与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快递领取
①使用皖事通APP,下载皖事通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地区为“黄山市”,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事项,选择办事服务栏,点击进入事项,填写详细信息后勾选送达方式为“邮寄”。
②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切换地区与部门为“黄山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后填写信息选择“邮寄”。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59-2330639;或与黄山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0559-235919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1372/tzgg/9244126.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