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部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申请直邮)现已开始发放,证书将采用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方式领取,请广大考生尽快申领。
一、现场领取
1、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代领人与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领取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邮政窗口。
3、领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2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申请邮寄
1、申请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26日,证书邮寄申请系统入口;如果在登录界面遇到问题,请换个手机号重新注册登录即可,咨询电话:0533-12333。
2、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3、邮寄费用:省内12元,省外21元,新疆、西藏24元,
4、填写说明: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信息,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受理事宜:邮寄服务提供商在核对考生邮寄信息后陆续按预留地址发出,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如在寄递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中国邮政速递联系,联系电话:18853352366。
三、特别提醒
1、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其他专业证书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部分考后核查人员证书不在此次发放范围内。
淄博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
2025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5910/cdsu/web/article?aid=14917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