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所需材料(现场领取证书需提供)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2、如需代领,应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委托代领书。
二、证书领取方式
1、证书邮寄,证书邮寄实行自愿原则,邮费到付。考生可以用手机登录E三明APP首页右侧“更多”进入“主题服务”,再选择“社会保障”大类中的“职称证书申领”进行证书邮寄申请(考生必须注册E三明并通过人像识别认证方可邮寄)。
2、现场领取,请考生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三元区东新四路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5楼(新华都苏宁电器门口)。
三、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7506803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3426/xxgk/tzgg/202503/t20250321_2108515.htm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