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调试
总结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报警区域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 一只手报 |
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系统检查、检测
一、布线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三、系统调试要求
系统检测
系统维护管理
系统故障及处理方法
1、系统部件检查、测试
(1)控制与显示类设备
(1)线缆应绑扎成束。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应超过2根。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2)主电源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
(2)探测器
1)点型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距离墙、梁边,遮挡物、多孔送风顶棚孔口 |
不应小于0.5m |
至空调送风口 |
不应小于1.5m |
在宽度小于3m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时 安装间距 至端墙的安装间距 |
居中 |
感温不超过10m,感烟不超过15m |
|
一半 |
|
宜水平安装,倾斜安装时 |
倾斜度不大于45° |
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 |
0.3~1m |
发射器至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不宜超过100m(光路不遮挡) |
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的水平距离 |
≤14m |
光束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 |
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
3)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灵敏度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当设置为高灵敏度时,可安装在天棚高度大于16m 的场所,并应保证至少有两个采样孔低于16m。
②非高灵敏度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不宜安装在天棚高度大于16m的场所(≤16m)。
③在大空间场所安装时,当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距离间隔(取最小者)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
④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采样管和采样孔应设置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4)可燃气体探测器
①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
②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发射器和接收器的距离不宜大于60m,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轴线距离不应大于14m。
(3)手动报警按键类设备
手动报警按键类设备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1.5m,且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消火栓按钮应设置在消火栓箱内;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两侧均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4)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
1)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避难层中,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
3)电话插孔不应设置在消火栓箱内。
(5)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
1)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扬声器在走道内安装时,距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安装在同面墙上,确需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6)系统布线检查
1)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2)明敷管路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3)暗敷管路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4)槽盒敷设的下列部位设置应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口诀:始终转接分3m)
①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②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③直线段不大于3m处。
(6)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30 21 12 83)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7)从接线盒、槽盒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应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
(8)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9)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系统的定期检查
整理如下:
系统月检、季检对象、项目及数量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检查数量 |
1 | Ⅰ火灾报警控制器 | 火灾报警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探测器、报警按钮至少进行一次火灾报警功能检查 | ||
Ⅲ火宅显示盘 | 火灾报警显示功能 | 月、季检查数量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台区域显示器至少进行一次火灾报警显示功能检查 | |
2 | Ⅰ消防联动控制器 | 输出模块启动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模块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功能检查 |
Ⅱ输出模块 | |||
3 | Ⅰ消防电话总机 | 呼叫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 电话分机、电话插孔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分机、插孔至少进行一次呼叫功能检查 | ||
4 | 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可燃气体报警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可燃气体探测器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探测器至少进行一次监控报警功能检查 | ||
5 | Ⅰ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监控报警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探测器至少进行一次监控报警功能检查 | ||
6 | Ⅰ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 | 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 传感器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传感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检查 | ||
7 |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 转换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8 | Ⅰ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 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反馈信号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Ⅱ传输设备 | |||
9 | Ⅰ 火灾警报器 | 火灾警报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火灾警报器至少进行一次火灾警报功能检查 |
Ⅱ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 | 应急广播功能 | 实际安装数量 | |
Ⅲ扬声器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只扬声器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广播功能检查 | ||
Ⅳ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0 | Ⅰ防火卷帘控制器 | 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手动控制装置至少进行一次控制功能检查 |
Ⅱ手动控制装置 | |||
Ⅲ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槿防火卷帘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Ⅳ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1 | Ⅰ防火门监控器 | 启动、反馈功能,常闭防火门故障报警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台防火门监控器及其配接的现场部件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反馈功能,常闭防火门故障报警功能检查 |
Ⅱ监控模块、防火门定位装置和释放装置等现场部件 | |||
Ⅲ防火门监控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2 | Ⅰ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 | 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停止功能检查 |
Ⅱ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 | |||
Ⅲ气体、干粉灭火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护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云控制功能检查 | |
13 | Ⅰ消防泵控制箱、柜 | 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进行一次手动控制功检查 |
Ⅱ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阔、液位探测器 | 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部件至少进行一次动作信号反馈功能检查 | |
Ⅲ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护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消防泵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护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控制功能检查 | ||
Ⅳ预作用式喷水灭火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护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控制功能检查 | |
消防泵、预作用阔组、排气阀前电动阀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预作用阀组、排气阀前电动阀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Ⅴ雨淋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护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消防泵、雨淋阀组直接手动控制功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雨淋阔组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Ⅵ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 | 用于保护防火卷帘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槿防火卷帘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用于防火分隔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消防泵、水幕阀组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水幕阀组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4 | Ⅰ消防泵控制箱、柜 | 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进行一次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Ⅱ消火栓按钮 | 报警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消防栓按钮至少进行一次报警功能检查 | |
Ⅲ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阔、液位探测器 | 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部件至少进行一次动作信号反馈功能检查 | |
Ⅳ消火栓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消火栓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消防泵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消防水泵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5 | Ⅰ风机控制箱、柜 | 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风机进行一次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Ⅱ电动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阀、排烟窗、电动防火阔、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C排烟防火阀 | 启动、反馈功能,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部件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反馈功能,动作信号反馈功能检查 | |
Ⅲ加压送风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控制功能检查 | |
风机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月、季对风机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Ⅵ电动挡烟垂壁、排烟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防烟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
风机直接手动控制 | 应保证每月、季对风机进行一次直接手动控制功能检查 | ||
16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控制功能检查 |
17 | 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 | 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18
|
自动消防系统 | 整体联动控制功能 |
应保证每年对每一个报警区域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控制功能检查 |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手报、模块等现场部件应有不少于设备总数1%的备品。火灾报警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一)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故障有火灾探测器、主电源、备电源、通信等故障,故障发生时,可先按消音键中止故障报警声,然后进行排除。如果是探测器、模块或火灾显示盘等外控设备发生故障,可暂时将其屏蔽隔离,待修复后再取消屏蔽隔离,恢复系统正常。
1.火灾探测器故障
故障原因 | 排除方法 |
探测器本身损坏; | 更换探测器; |
探测器通信接口板故障; | 维修或更换接口板; |
探测器与底座脱落,接触不良 | 重新拧紧探测器或增大底座与探测器卡簧的接触面积; |
报警总线与底座接触不良; | 重新压接报警总线,使之与底座有良好接触 |
报警总线开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 | 排查故障报警总线的位置,予以修复或更换。 |
2.主电源故障
故障原因 | 排除方法 |
市电停电; | 连续停电8h时,应关断控制器的主电源开关和备电源开关,主电源正常后再开; |
电池接线接触不良; | 重新接主电源线,或使用烙铁焊接牢固; |
主电 熔丝熔断。 | 更换熔丝。 |
3.备电源故障
故障原因 | 排除方法 |
备电源损坏或电压不足; | 对备电源连续充电24h,仍报故障,更换备电源; |
备电池接线接触不良; | 用烙铁焊接备电源的连接线,使备电源与主机良好接触; |
熔丝熔断。 | 更换熔丝。 |
4.通信故障
故障原因 | 排除方法 |
区域报警控制器损坏或未通电、开机; | 维修或更换设备,或通电、开机; |
通信接口板损坏; | 维修或更换通信接口板; |
通信线路短路、开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 | 维修或更换线路; |
探测器或模块等设备造成通信故障。 | 更换或维修相应设备。 |
(二重大故障)
1.强电串入系统
(1)故障原因。控制模块与防火卷帘、消防泵、防烟排烟风机控制柜等强电受控设备直接连接,受控设备因电气故障原因导致强申串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回路。
(2)故障处理。控制模块与受控设备间增设电气隔离模块,避免强电设备与系统部件直接连接
2.总线短路或接地故障引起控制器损坏
(1)故障原因。总线与大地、水管、空调管等发生电气连接,从而造成控制器接口板的损坏。
(2) 故障处理。
1)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系统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2)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
接。
3)在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具有 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 IP 防护等级要求。
4)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 500V 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漏报的原因
1.产品质量产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稳定性比较差,对使用环境中的非火灾因素如温度、湿度、灰尘、风速等引起的灵敏度漂移得不到补偿或补偿能力低,对各种干扰及线路分析参数的影响无法自动处理而误报。
2.设备选型不当
(1)灵敏度高的火灾探测器能在很低的烟雾浓度下报警,相反,灵敏度低的火灾探测器只能在高浓度烟雾环境中报警。例如,在会议室、地下车库等易集烟的环境选用高灵敏度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在锅炉房高温度环境中选用定温火灾探测器。
(2)在可能产生黑烟、大量粉尘、蒸气和油雾等场所采用了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3) 使用场所性质变化后未更换相适应的火灾探测器。例如,将办公室、商场等改作厨房、洗浴房、会议室时,原有的感烟火灾探测器会受新场所产生的油烟、香烟烟雾、水蒸气、灰尘、杀虫剂以及醇类、酮类、醚类等腐蚀性气体等非火灾报警因素影响而误报警。
3.环境干扰
(1)电磁环境干扰。例如,空中电磁波干扰、电源及其他输入输出线上的窄脉冲群干扰、人体静电干扰。
(2)气流干扰。例如,探测器设置场所的气流过大将影响烟气的流动线路,直接影响普通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对火灾烟雾的有效探测。
4.设置部位不当
(1)感温火灾探测器距高温光源过近。
(2)感烟火灾探测器距空调送风口过近。
5.其他原因
(1)系统未接地或接地电阻过大,线路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线路接头压接不良或布线不合理,系统开通前对防尘、防潮、防腐措施处理不当。
(2)探测器元件老化(一般火灾探测器使用寿命不超过12年),探测器超年限使用:感烟火灾探测器未按照规定定期清洗。
(3)探测器受灰尘和昆虫影响而误报。
(4)探测器损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和火灾警报装置等组成。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组件组成。
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从而预防由于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1、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1)自检功能;2)操作级别;3)屏蔽功能;4)主电源和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5)故障报警功能:包括备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使控制器与现场部件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故障类型。)
6)短路隔离保护功能;(总线处于短路状态时,总线短路隔离器应能将短路总线配接的设备隔离。被隔离设备数量不应超过32个。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设备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
7)火警优先功能及二次报警功能;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
再次使另一只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
8)消音功能;
9)负载功能(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控制器应分别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
11)复位功能
1.点型感烟、点型感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调试。
对可恢复探测器,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气体浓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闽值: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功能调试
采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采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减光率为1.0dB~10.0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采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或故障确认灯应点亮。
3.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功能调试。
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闯值,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组件 | 报警时间 |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 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阙值,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 |
火焰探测器 | 向探测器释放试验光波,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在30s点亮并保持。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施加浓度为探测器报警设定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对探测器施加报警设定值的剩余电流,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给监控探测器加热至设定的报警温度,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40s内点亮并保持。 |
故障电弧探测器 |
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s内产生9个及以下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 在1s内产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
模块 | 提供模拟信号,模块应在3s内动作并点亮动作指示灯。 |
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将任一备调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与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备调回路的模块与其控制的受控设备连接,应切断各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应接通电源,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应对消防联动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1)自能。
(2)作级别。
(3)屏功能。
(4)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5)故障报警功能: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6)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 消音功能。
(8) 控制器的负载功能。使至少50个输入/ 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同时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9)复位功能。
(10)控制器自动和手动工作状态转换显示功能。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到满足联动触发条件的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控制相应受控设备动作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记录启动时间。
(1)火灾警报器调试。
操作控制器使火灾声警报器启动,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距地面1.5m~1.6m处,声警报的A计权声压级应大于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声警报的A计权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声警报应能清晰播报语音信息。在正常环境光线下,警报器的光信号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处应清晰可见。
(2)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调试。
将广播控制设备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报警区域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一只手报 |
启动建筑内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启动全楼消防应急广播 |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火灾警报装置和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动作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系统合用时,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停止正常广播。
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和扬声器应按下列规定交替工作:
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启动,持续工作8s~20s后,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停止警报;
警报停止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同时进行1次~2次消防应急广播,每次广播10s~30s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停止播放广播信息。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防火卷帘系统调试
整理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备注 | |
防火卷帘 | 疏散通道上 | 报警区域内 | 两只感烟 | 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 | 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5m内应设置的不少于两只专用的感温 |
手动方式: 卷帘两侧的手动控制按钮 | 任一只专 用的感烟 |
||||
任一只专 用的感温 |
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 ||||
非疏散通道 | 报警区域内 | 两只探测 器 |
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表面 | 可现场手动,也可远程手动 |
防火门监控系统调试
总结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防火门系统 | 报警区域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 一只手报 |
关闭常开防火门 |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调试
总结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信号 |
气体灭火系统 | 防护区域内 | 一只感烟、其他类型或手报 | 启动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
相邻的感温、火焰探测器或手报 |
1、关闭通风和空调、防火阔、门窗; 2、不超过30S延时; 3、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喷洒指示灯。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
总结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信号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湿式和干式系统 | 报警阀 防护区域 内 |
1、压力开关+探测器 2、压力开关+手报 |
启动喷淋泵 其余自喷同此 |
|
预作用系统 | 报警阀 防护区域 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 一只手报 |
开启预作用阀组、开启快速排气阔前电力阀 | ||
雨淋系统 |
1、两只感温 2、一只感温+ 一只手报 |
开启雨淋阀组 | |||
水幕系统 | 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 | 报警区域内 |
1、卷帘下落到楼板面+探测器 2、卷帘下落到楼板面+手报 |
开启水幕系统控制阀组 | |
用于防火分隔 | 报警区域内 | 两只感温 | 开启水幕系统控制阀组 |
4.16.16 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保护时,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防火卷帘所在报警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防火卷帘下降至楼板面;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雨淋阔组开启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3 雨淋阔组应开启;
4.17.4 消火栓按钮的启动、反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消火栓按钮动作,消火栓按钮启动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记录启动时间;
2、 消防泵启动后,消火栓按钮回答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消火栓系统 | 消火栓按钮所在报警区域内 |
1、消火栓按钮+探测器 2、消火栓按钮+ 手报 |
启动消火栓泵 |
4.17.6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任一报警区域的两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接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使消火栓按钮动作;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消防泵启动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3 消防泵控制箱、柜应控制消防泵启动;
防烟排烟系统调试
总结如下: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防烟系统 | 报警区域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 一只手报 |
开启送风口 启动加压送风机 |
排烟系统 | 同一防烟分区内 |
1、两只探测器 2、一只探测器+ 一只手报 |
开启排烟口 (阀)、排烟窗,停止空调系统 |
排烟口 (阀)、排烟窗开启 | 启动排烟风机 | ||
挡烟垂壁 | 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挡烟垂壁附近 | 两只感烟 | 降落电动挡烟垂壁 |
4.18.8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电动挡烟垂壁、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电动挡烟垂壁、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防烟分区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发出控制电动挡烟垂壁下降,控制排烟口、排烟阀、排烟窗开启,控制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3 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阀、排烟窗、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动防火阀应动作;
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联动控制调试
使报警区域符合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系统名称 | 报警信号来源 | 联动触发信号 | 联动控制 |
电梯 | -- | -- | 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 |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的远程手动控制。
规范未提及的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
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
3、防火门。
4、电梯。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应将
1、消防水泵控制箱 (柜)的启动和停止按钮
2、预作用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
3、预作用系统快速排气阔入口前的电动阔的启动和停止按钮
4、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
5、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按钮
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实现直接手动控制。
1.系统检测、验收项目类别的划分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应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1)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控制室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
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基本配置与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50116的符合性;
3)系统部件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4)系统部件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5)系统内的任一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6)系统内的任一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模块和消火栓按钮的启动功能;
7)参与联动编程的输入模块的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8)系统内的任一火灾警报器的火灾警报功能;
9)系统内的任一消防应急产播控制设备和广播扬声器的应急广播功能;
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
1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功能
12)防火门监控器的启动功能;
13)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控制功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水泵、预作用阀组、雨淋阀组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15)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电动挡烟垂壁的联动控制功能,送风机、排烟风机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16)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17)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18)系统整体联动控制功能。
(2)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控制室存档文件资料的符合性;
2)竣工验收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3)系统内的任一消防电话总机和电话分机的呼叫功能:
4)系统内的任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功能
5)系统内的任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器)和探测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6)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和传感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3)其余项目均应为C类项目。
2.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
设施 | 合格标准 | ||
严重缺陷项 (A) | 重缺陷项 (B) | 重缺陷项+轻缺陷项 (B)+(C) |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排烟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
0 | ≤2 | ≤6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2 | ≤5% | |
灭火器 | ≤1 | ≤4 | |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卷帘、防火门窗 |
不能有一项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