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2年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上册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规定:“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此处关键在于——‘未封闭的开口’是否包含自动扶梯?答案是肯定的;而‘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是否覆盖自动扶梯?答案是否定的。
自动扶梯本质上属于无围护、无防火分隔、无法在火灾时自动停运或关闭的连续通行通道,其梯段贯穿多个楼层,且运行过程中持续形成强烈热对流路径。依据GB50016—2014(2022年版)第5.3.2条及条文说明,自动扶梯井道必须视为‘火灾时必然连通上下层的开口’,无论是否加装防火卷帘或挡烟垂壁,其所在位置的上下层对应区域均须合并计入同一防火分区面积。例如:某三层商业楼每层2000㎡,若二层中部设一部贯通一至三层的自动扶梯(投影影响范围各层均为150㎡),则一、二、三层在该扶梯轴线位置形成的连通区,需将三层共450㎡(150×3)叠加计入任一单层防火分区核算——即实际可用防火分区面积上限须从2000㎡扣减450㎡,仅剩1550㎡用于布置其他功能。
而敞开楼梯间则适用例外规则:仅当建筑类型符合规范允许条件(如≤3层、≤200㎡/层、≤50人)时,其存在不触发面积叠加;否则即视同未封闭开口。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多部敞开楼梯间并存,只要其中一部不满足‘允许设置’前提,整栋建筑即丧失该例外资格,所有楼梯间均须参与连通面积计算。
更需警惕的是复合开口叠加效应:若某楼层同时存在1部自动扶梯(影响3层)+2部违规敞开楼梯间(各影响2层),则连通区域面积并非简单相加,而应取其空间投影重叠后的最大包络面积——即以三维火灾蔓延模型判定实际热烟气垂直扩散路径所覆盖的全部水平投影面积。实务中建议采用BIM模拟或等效开口法进行复核。
因此,设计阶段必须前置开展‘竖向开口风险图谱’绘制,严禁将自动扶梯与敞开楼梯间混为一谈,更不可因‘有门’‘有顶’等表象忽视其本质火灾连通属性。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防火分区的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