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一级消防工程师
火灾风险评估主要方法
火灾风险评估主要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

(一)安全检查表的基本概念

安全检查表是最基础、最简单的一种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安全检查表的形式

1、提问式

检查项目内容采用提问方式进行。提问式的一般格式见表5-3-1和表5-3-2。

2、对照式

检查项目内容后面附上合格标准,检查时对比合格标准进行作答。对照式的一般格式见表5-3-3

5-3-3 xxx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和要求

1应按专门的作业活动过程或某一特定的范畴进行编制。

2应全部列出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因素,通常从人、建筑物、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3内容文字要简单、明了、确切。

四)安全检查表的作用

(五)安全检查表编制依据

(六)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一般采用经验法系统安全分析法

(七)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与实施2015

1)确定系统(确定系统是指确定所要检查的对象)

2)找出危险点(这一部分是编制安全检查表的关键)

3)确定项目与内容,编制成表

4)检查应用

5)整改

6)反馈

(八)安全检查表的优点及使用注意事项

(九)案例分析

二、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一)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基本概念

(二)分析步骤和分级

(三)辨别危险性

(四)预先危险性分析格式

(五)危险性控制

三、事件树分析法

事件树分析法的基本概念

事件树分析法起源于决策树分析法,它是一种按事故发展的时间顺序,由初始事件开始推论可能的后果,从而进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事件树分析法的作用

(三)事件树的编制程序

事件树的编制程序:确定初始事件、判定安全功能、绘制事件树、简化事件树。

(四)事件树的定性分析

找出事故连锁:事件树的各分枝代表初始事件一旦发生,其可能的发展途径。其中,最终导致事故的途径即为事故连锁。一般地,导致系统事故的途径有很多,即有许多事故连锁。事故连锁越多,系统越危险;事故连锁中事件树越少,系统越危险。

(五)事件树的定量分析

1各发展途径的概率;

2事故发生概率;

3事故预防。

(六)事件树的应用实例

四、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法的基本概念

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演绎推理法。这种方法把系统可能发生的某种事故与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一种称为事故树的树形图表示,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确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事故树的符号及其意义

(三)事故树的定性分析

(四)事故树的定量分析

五、其他火灾风险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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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计算分析
数值计算分析

一、烟气流动的计算方法及模型选用原则

(一)经验模型

(二)区域模型(对于复杂多室建筑的火灾过程进行计算机模拟,通常是采用区域模拟的方法)

(三)场模型【2015、2017】

(四)场区混合模型

二、人员疏散分析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因素

(二)安全疏散分析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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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目标和火灾场景
消防安全目标和火灾场景

一、火灾场景

二、设定火灾

三、火灾增长分析

四、热释放速率t2模型

根据火灾发展系数,火灾发展阶段可分为极快、快速、中速和慢速四种类型,表5-4-1给出了火灾发展系数与美国消防协会标准中示例材料的对应关系。

火焰水平蔓延速度参数值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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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

一、城市消防站的分类

目前将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一)普通消防站

普通消防站,是指有明确辖区,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和一般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以下简称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

所有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但是,在城市的核心地区,因建筑密集、道路拥堵等各种因素,使得消防队难以在5min到达火场,而要在这些地区建设一级站或二级站,因用地紧张很难实现。因此,为加快消防队第一出动到场时间,适应快速扑救火灾的实际需要,有必要设立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二)特勤消防站

主要承担特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特殊火灾扑救任务的消防站,对有明确辖区要求的,同时承担普通消防站任务。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

(三)战勤保障消防站

主要承担消防装备、器材和物资的储备、运输、维修、保养等职能,并为普通和特勤消防站执行任务提供应急综合保障的消防站。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战勤保障消防站。

二、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布局与选址

(一)规划布局与辖区面积

1)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5min时间是由15min消防时间得来的。15min的消防时间分配为:发现起火4min、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5min、接到指令出动1min、行车到场4min、开始出水扑救3.5min。

2)城市消防站的辖区面积

A=2P²=2×(S/λ)²

式中A——消防站辖区面积(km²)

  P——消防站至辖区最远点的直线距离,即消防站保护半径(km)

  S——消防站至辖区边缘最远点的实际距离,即消防车4min的最远行驶路程(km)

  λ——道路曲度系数,即两点间实际交通距离与直线距离之比,通常取1.3~1.5

1)城市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一级站的辖区面积不宜>7km²,二级站的辖区面积不宜>4km²小型站多位于城市中心区,定为2km²;城市近郊区-辖区面积不宜>15km²

2)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特勤站辖区保护面积同一级站,同一辖区内一般不再另设一级站。

(二)选址要求

1)消防站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以及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2)责任区内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通常不应小于300m

3)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后退红线不宜小于15m

三、城市消防站的执勤人员及装备配备要求

(一)执勤人员的配备要求

一级站按30-45人配备,二级站按15-25人配备,小型消防站按15人配备,两个战斗班编制,特勤站按45-60人配备。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执勤人数。战勤保障站:编配40-55人。

(二)消防站消防车辆配置数量

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车辆数宜优先取上限值。

(三)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求

消防站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四)火警与应急救援分级

1、火警分级

火警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

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

2)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

3)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

4)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

5)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2.、应急救援分级

应急救援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遇有下列情况之-时,应急救援等级一般自动升高一级:

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应急救援。

2)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应急救援。

3)报告同一地点灾情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应急救援。

(五)调派原则

一般情况下,第一出动力量先调派普通消防站的消防救援力量;遇有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引发的灾情或普通消防站无法应对的灭火或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特勤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遇有三级及以上火警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同时调派战勤保障消防站出动或作为增援力量调派出动。城市消防救援站应按照“5min到场”的要求到现场处置警情,增援力量应10min内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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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

一、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是社会化消防工作中一支重要的队伍,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一)职责要求

1)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2)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3)开展防火巡查,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二)建设原则

1)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定的城市、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园区等地应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

2)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①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②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③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④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⑤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三)管理要求

专职消防员应服从组织的管理,分岗位实施相关工作要求,应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4h执勤值守,实施轮值轮班制,并接受当地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联勤联训等工作。

(四)调派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队一般安排在乡镇一级执勤备战,调派原则依照乡镇消防队调派原则执行。各单位专职消防队应保证24h有值班人员值守,统一纳入全县、区接警调度指挥体系。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报警,按照就近调派的原则,同时调派单位专职消防队赴现场处置警情。

二、乡镇消防队

(一)分级分类

乡镇消防队包括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两类。

1、乡镇专职消防队

分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建立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①建成区面积超过5km²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50000人以上的乡镇。

②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

③全国重点镇。

2)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①建成区面积2-5km²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20000-50000人的乡镇。

②省级重点镇、中心镇。

③历史文化名镇。

④其他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2、乡镇志愿消防队

(二)选址要求

1)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2)消防车辆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隔离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3)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乡镇消防队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不小于200m。

(三)职责要求

1)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消防教援机构的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完成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与消防工作有关的任务。

(四)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数量

2、人员构成

乡镇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各1名。乡镇消防队每班(组)应由不少于4名乡镇消防员组成,并设班(组)长1名。乡镇消防队应明确1名通信员、1名安全员;乡镇志愿消防队的驾驶员可兼任通信员。

(五)人员岗位职责

(六)装备配备要求

(七)调派原则

各乡镇消防队应保证24h有值班人员值守,统一纳人全县、区接警调度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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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3min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分为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

一、社区微型消防站

社区微型消防站定位在灭初起火灾特别是防控“小火亡人”事故上。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min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

(二)人员配备要求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配备要求

除了基本的消防器材,要设置外线电话。

(四)值守联动要求

1)应建立24h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

2)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五)调派原则

当社区遇有警情时,值班人员迅速指令就近人员在1min内核实警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应按照“3min到场”要求进行现场处置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min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

(二)人员配备要求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三)值守联动要求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h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min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微型消防站应纳人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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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系统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一、系统分类

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

2)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3)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

是指灭火装置的流量16L/s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指灭火装置的流量≤16L/s且≥5L/s、射流方式为喷射型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指灭火装置的流量≤16L/s且>5L/s、射流方式为喷洒型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二、系统组成

(一)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是以射流方式喷射水介质进行灭火的设备。

(二)探测装置

 探测装置是指具有自动探测、定位火源,并向控制装置传送火源信号等功能的设备。

(三)控制装置

控制装置是系统的控制和信息处理组件,具有接收并处理火灾探测信号,发出控制和报警信息,驱动灭火装置定点灭火,接收反馈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记录、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传送信号等功能的装置。

三、灭火机理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灭火主要利用水的冷却窒息及隔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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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计及主要组件的设置
系统设计及主要组件的设置

一、灭火装置

(一)灭火装置的分类与组成

消防炮系指连续喷射水时、泡沫混合液流16L/s或干粉平均喷射速率8kg/s,脉冲喷射时单发喷射水、泡沫混合液量不低于8L的喷射灭火剂的装置。消防炮按喷射介质可分为消防水炮、消防泡沫炮和消防干粉炮;按驱动方式可分为手动消防炮、电动消防炮、液动消防炮和气动消防炮;按控制方式可分为远控消防炮和非远控消防炮;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单用消防炮、两用消防炮和组合消防炮;按安装方式可分为移动式消防炮和固定式消防炮。其中,移动式消防炮按移动方式又可分为便携移动式消防炮、手抬移动式消防炮和拖车移动式消防炮。

自动消防炮灭火装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由探测部分、控制部分、自动消防炮部分和联动部分组成。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由探测部分和洒水部分组成,其探测部分也可以独立设置,但一套探测部分不宜联动4个洒水部分。所选择的探测部分与洒水部分应尽量对应。

灭火装置有射流水的灭火功能、跟踪的探测功能和机械自动的定位功能。

自动消防炮的性能参数

额定流量(L/s)

额定工作压力上限/MPa

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最大保护半径/m

定位时间/s

最小安装高度/m

最大安装高度/m

20

1.0

42

≤60

8

35

30

50

40

52

50

55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性能参数

额定流量(L/s)

额定工作压力上限/MPa

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最大保护半径/m

定位时间/s

最小安装高度/m

最大安装

高度/m

5

0.8

20

≤30

8

20

10

28

25

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性能参数

额定流量(L/s)

额定工作压力上限/MPa

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最大保护半径/m

定位时间/s

最小安装高度/m

最大安装

高度/m

5

0.6

6

≤30

8

25

10

7

(二)灭火装置的设置要求

灭火装置的布置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净空高度、平面布局等建筑条件合理确定。灭火装置应满足相应使用环境和介质的防腐蚀要求,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俯仰和水平回转角度应满足使用要求,自动消防炮应具有直流-喷雾的转换功能。满足相应使用环境和介质的防腐蚀要求。灭火装置安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位置应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和维护的要求。

2)固定支架或安装平台应能满足灭火装置的喷射、喷洒反作用力要求,且结构设计应能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的要求。

二、探测装置

(一)探测装置的组成

探测装置具有自动探测、定位火源,并向控制装置传送火源信号等功能。目前常用的火灾探测器主要为图像型或火焰火灾探测器。探测装置探测到火源后,再利用图像中心点匹配法或多级扫描辐射最高强度阈值判定法,进行火源的跟踪定位。

(二)探测装置的设置要求

探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复合探测方式,并应能有效探测和判定保护区域内的火源。

2)监控半径应与对应灭火装置的保护半径或保护范围相匹配。

3)探测装置的布置应保证保护区域内无探测盲区。

4)探测装置应满足相应使用环境的防尘、防水、抗现场干扰等要求。

三、控制装置

(一)控制装置的分类与组成

系统从探测到火灾后至实施定点灭火过程中涉及信息处理和过程控制的组件均属控制装置。

控制装置主要包括控制主机(远程控制盘、视频信息存储器、显示器、主机电源、UPS电源、警报装置、打印机),信号处理器(火灾信号处理单元、驱动信号处理单元、反馈信号处理单元、解码器),现场控制箱,消防水泵控制柜等。

(二)控制装置的功能和设置要求

1、控制主机的功能

1)控制主机应具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匹配的通信接口。

2)应控制自动消防炮或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水平、俯仰回转动作、射流状态转换。

3)应控制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和关闭。

4)应远程启动消防水泵,但不应自动和远程停止消防水泵。

5)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应按设定程序控制灭火装置动作。

6)应具有消防水泵、灭火装置、自动控制阀、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等的状态显示功能。

7)自检功能;声、光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报警信息显示、记忆和打印功能;火灾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和记录功能。

2、现场控制箱的功能

1)应设置在灭火装置的附近,便于现场手动操作,并应能观察到灭火装置动作。

2)应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3)应具有消防水泵、自动控制阀等的状态显示功能。

(三)声、光警报器的设置要求

系统应设置声、光警报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保护区内应均匀设置声、光警报器,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合用。

2)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四、水流指示器

水流指示器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台自动消防炮及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每组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供水支管上应设置水流指示器,且应安装在手动控制阀的出口之后

2)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2倍

3)应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当安装在吊顶内时,吊顶应预留检修孔

4)公称直径应与供水支管的管径相同。

五、水流指示器

(一)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与组成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应由探测部件、压力表、试水阀、试水接头及排水管组成。

(二)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要求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保护区的管网最不利点处应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并应便于排水;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75mm。

2)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便于进行操作测试的地方;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试水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并应采取不被他用的措施。

3)探测部件应与系统所采用的型号规格一致;试水阀的公称直径应与灭火装置前的供水支管相同;试水接头的流量系数(K值)应与灭火装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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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的分类和火灾危险性
综合管廊的分类和火灾危险性

一、综合管廊的分类

1、按容纳工程管线分类:

(1)干线综合管廊: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

(2)支线综合管廊: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能或双舱方式建设。

(3)缆线管廊: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2、按结构形式分类:

(1)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

(2)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

二、 综合管廊的火灾危险性

1.综合管廊的火灾原因

(1)天然气管道泄漏,造成燃烧和爆炸事故。

(2)电力线路过载引起电缆温升超限,造成电力电缆发生火灾并蔓延。

(3)蒸汽管道的不当运行,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2.综合管廊火灾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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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的防火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的防火设计要求

一、综合管廊舱室的火灾危险性分类2021

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确定。

二、综合管廊的耐火等级和防火分隔要求

三、各类管线设置的防火要求

四、综合管廊的安全疏散

五、综合管廊消防设施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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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
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

(一)人员安全出口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IV类汽车库和III、IV类修车库可设置1个。

1.疏散楼梯

(1)高度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应为防烟楼梯间;

(2)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汽车库,应为封闭楼梯间:

(3)地上修车库,应为封闭楼梯间;

(4)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当埋深大于10m或层数不小于3层时,应为防烟楼梯间,其他情况应为封闭楼梯间。

2.疏散距离

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汽车库、位于建筑首层的汽车库,无论汽车库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均不应大于60m。

(2)_其他汽车库,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45m; 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60m。

(二)汽车疏散出口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 IV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III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 II、II、IV类修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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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

(一)消防给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汽车库;

2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IV类修车库;

3 停车数量不大于5辆的停车场。

(二)室内外消火栓

 

(三)固定灭火系统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17】

除敞开式汽车库外,I 类汽车库、修车库,II类地下、 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II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机械式汽车库,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五)防排烟系统【2018】

1、设置范围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 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

2、设置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凸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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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的分类及火灾危险性
洁净厂房的分类及火灾危险性

一洁净厂房的分类

1、按洁净室的气流流型划分

2、按洁净室的使用性质划分

二、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性

1、火灾危险源多、火灾发生概率高

2、洁净区域大,防火分隔困难

3、室内迂回曲折,人员疏散困难

4、建筑结构密闭,排烟扑救困难

5、火灾蔓延迅速,早期发现困难

6、生产工艺特殊,次生灾害控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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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的防火要求
洁净厂房的防火要求

 

洁净厂房的防火要求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1)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和壁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2016】

(3)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 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0h。

(4)技术竖井井壁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0h。

三、防火分区

生产类别为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为单层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厂房宜为3000m²,多层厂房宜为2000m²。丙、丁、戊类生产的洁净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四、安全疏散设施

(一)安全出口

为保证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二)专用消防口【2022】

洁净厂房同层洁净室(区)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室(区)的门窗,其门窗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专用消防口的宽度不应小于750mm,高度不应小于1800mm,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五、消防设施配备

(一)消防给水和室内消火栓

洁净厂房必须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洁净厂房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洁净室(区)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支,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每支水枪的出水量不应小于5L/s。【2018】

(二)自动灭火设备

目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成为洁净厂房消防系统的首选配置。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洁净厂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洁净厂房的生产层、技术夹层、机房、站房等均应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生产区及走廊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019】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洁净区内。

六、气体管道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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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的分类及火灾危险性
数据中心的分类及火灾危险性

一、数据中心的分类

根据数据中心的使用性质及重要数据丢失或网络中断在经济或社会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可将数据中心分为A、B、C三级。

二、 数据中心的火灾危险性

1.散热困难,火灾烟量大

2.用电量大,电气火灾多

3.无人值守,遇警处置慢

4.环境特殊,扑救难度大

5.设备精密,火灾损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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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的防火要求
数据中心的防火要求

一、选址

数据中心与其他性质的用房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第二、三层,并应尽量避免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影响机房安全的场所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数据中心内放置计算机的机房不宜超过五层

二、建筑防火构造及分隔

(1)数据中心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数据中心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A、B级数据中心应避免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不应布置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易燃易爆房间的上、下层或贴邻。

(3)建筑面积大于120m²的主机房,疏散门不应少于2,并应分散布置。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²的主机房,或位于袋形走道尽端、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主机房,且机房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可设置1个疏散门,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计算机机房建筑的人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三、室内装修

四、静电防护及接地

(一)静电防护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值应为2.5*104~1.0*109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二)接地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做可靠的连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具体要求如下:

(1)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Ω

(2)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Ω

(3)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Ω

(4)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

(5)综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1Ω

(6)接地体引出线横截面积应不小于16mm²

(7)不间断电源(UPS)输出零地电压应小于1V。

(8)机房活动地板下须设置静电泄漏洞。

(9)机房活动地板须选用静电地板,且与静电泄漏网可靠连接。

五、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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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建筑的分类和火灾危险性
我国古建筑的分类和火灾危险性

一、古建筑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民居建筑、宫殿建筑、礼制性祭祀建筑、宗教建筑、陵墓建筑、城防建筑、古典园林以及桥梁建筑等类型。

(2)按结构形式分类:抬梁式、穿斗式及干阑式。

二、 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1.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

2.组群布局,火势蔓延迅速

3.形体高大,有效控制火势难

4.远离城镇,灭火救援困难

5.用火用电多,管理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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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古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一、现场勘查与风险分析

二、消防总体布局

(一)消防分区

设置消防分区应保持文物建筑及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单个消防分区的占地面积宜为3000~ 5000m2

消防站(点)【2022】

与最近的消防站距离较远,且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不能到达文物建筑所在区域时,应合理设定消防点。消防点的设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结合消防车道现状、消防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5min内到达火点为标准选址、布置。

(2)优先利用原有建筑及场地设置,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5m2

(3)严寒、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

(4)设置明显标志

三、消防给水系统 

四、灭火设施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七、配置灭火器

八、供配电系统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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