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维护管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每日、每季和每年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日 | 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
每季 |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2)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3)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5)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6)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7)应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
每年 | 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2.自动和手动打开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一次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
2.年度检测与维修
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2)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只的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