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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级人力资源》考前25页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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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考前复习的精华资料,通常包含重点和难点。帮助学员在考前进行高效复习,巩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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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初级人力资源》考前25页纸

    第一章劳动法律关系

    考点1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事实和劳动合同发生的社会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②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

    ③既是一种人身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

    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

    考点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内容

    双方当事人及其

    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反映的

    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 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

    双方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映的是一次性使 用劳动力的经济关系

    劳动风险责任承

    担不同

    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

    动风险责任,作为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自己承担劳动风

    险责任。

    劳动主体的待遇

    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劳务关系的劳动主体,一般只

    获得劳务报酬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考点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

    2.劳动条件的基准化

    3.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

    考点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方面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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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初级人力资源》考前25页纸

    第一章劳动法律关系

    考点1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事实和劳动合同发生的社会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②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

    ③既是一种人身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

    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

    考点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内容

    双方当事人及其

    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反映的

    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 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

    双方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映的是一次性使 用劳动力的经济关系

    劳动风险责任承

    担不同

    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

    动风险责任,作为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自己承担劳动风

    险责任。

    劳动主体的待遇

    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劳务关系的劳动主体,一般只

    获得劳务报酬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考点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

    2.劳动条件的基准化

    3.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

    考点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方面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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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别

    ①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

    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②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

    动 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③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

    ①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

    式

    ②劳动法律关系不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对劳动关系形成积极的影响

    ,即现实的劳动关系唯有取得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其运行过程才有法律保障

    方面 内容

    考点5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项目 内容

    劳动者 要成为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

    力。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 家

    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是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项目 内容

    行为

    行为包括劳动行为和其他行为。劳动者的首要义务是履行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

    用人单位的首要任务是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的体现,要求劳动者有完成用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的行为,用人单位有对全部劳

    动过程实行管理的行为等

    财物 财物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直接体现双方当事人物质利益的实物与货币,如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第二章就业与职业培训

    考点1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平等就业措施

    特殊就业群体 内容

    高校毕业生 拓宽就业领域;畅通就业的渠道;鼓励自主创业;鼓励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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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别

    ①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

    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②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

    动 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③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

    ①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

    式

    ②劳动法律关系不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对劳动关系形成积极的影响

    ,即现实的劳动关系唯有取得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其运行过程才有法律保障

    方面 内容

    考点5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项目 内容

    劳动者 要成为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

    力。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 家

    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是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项目 内容

    行为

    行为包括劳动行为和其他行为。劳动者的首要义务是履行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

    用人单位的首要任务是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的体现,要求劳动者有完成用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的行为,用人单位有对全部劳

    动过程实行管理的行为等

    财物 财物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直接体现双方当事人物质利益的实物与货币,如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第二章就业与职业培训

    考点1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平等就业措施

    特殊就业群体 内容

    高校毕业生 拓宽就业领域;畅通就业的渠道;鼓励自主创业;鼓励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2 / 26

    农村劳动力 国家实行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

    残疾人 我国实行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和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制度

    传染病病原携带

    者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规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外,不

    得存在健康歧视

    退役军人 按照《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退役军人实行就业安置等特殊保障措施。

    特殊就业群体 内容

    考点2就业援助

    (一)就业援助对象

    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就业援助措施: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 2.建立零就业

    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

    (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责任

    1.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残疾人职工的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其进行培训。

    考点3失业预警制度与失业登记制度

    (一)失业预警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

    控制。

    (二)失业登记制度

    国家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

    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 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失业登记的范围:

    包括下列失业人员:年满 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

    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 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

    外执行的;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第三章招用人员

    考点1法定用工形式

    (一)劳动合同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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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劳动力 国家实行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

    残疾人 我国实行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和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制度

    传染病病原携带

    者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规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外,不

    得存在健康歧视

    退役军人 按照《兵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退役军人实行就业安置等特殊保障措施。

    特殊就业群体 内容

    考点2就业援助

    (一)就业援助对象

    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就业援助措施: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 2.建立零就业

    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

    (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责任

    1.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残疾人职工的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其进行培训。

    考点3失业预警制度与失业登记制度

    (一)失业预警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

    控制。

    (二)失业登记制度

    国家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

    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 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失业登记的范围:

    包括下列失业人员:年满 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

    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 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

    外执行的;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第三章招用人员

    考点1法定用工形式

    (一)劳动合同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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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二)劳务派遣用工

    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由劳务派遣单

    位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都

    不能超过24小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目前,国家没有规范借调职

    工方面的规定。

    考点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原则 内容

    合法原则 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公平原则 公平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自愿指订立劳动合同

    完全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志

    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的内容或各项条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

    协商,在取得完全一致的意思表示后确定

    诚实信用原 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中,应当真实地提供相关信息,互相如实陈述有关

    情况,不得以欺骗或诱导的方式,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签订劳动合同。有欺

    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考点1休假制度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 内容

    全体公民放假 ①新年,②春节;③清明节;④劳动节;⑤端午节;⑥中秋节,⑦国庆节

    部分公民放假的

    节日及纪念日 ①妇女节;②青年节;③儿童节;④建军节

    少数民族

    放假的节日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

    规定放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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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二)劳务派遣用工

    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由劳务派遣单

    位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周都

    不能超过24小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目前,国家没有规范借调职

    工方面的规定。

    考点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原则 内容

    合法原则 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公平原则 公平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自愿指订立劳动合同

    完全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志

    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的内容或各项条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

    协商,在取得完全一致的意思表示后确定

    诚实信用原 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中,应当真实地提供相关信息,互相如实陈述有关

    情况,不得以欺骗或诱导的方式,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签订劳动合同。有欺

    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标准与劳动保护

    考点1休假制度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 内容

    全体公民放假 ①新年,②春节;③清明节;④劳动节;⑤端午节;⑥中秋节,⑦国庆节

    部分公民放假的

    节日及纪念日 ①妇女节;②青年节;③儿童节;④建军节

    少数民族

    放假的节日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

    规定放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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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标准

    年休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

    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 天。

    方式: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不享受

    当年年

    休假的

    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未休年休假工资

    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 数,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 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探亲假

    (四)婚丧假

    (五)女职工产假

    考点2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

    的作业。

    (二)女职工五期的特殊保护

    1.经期保护

    2.孕期保护

    3.产期保护

    4.哺乳期保护

    5.更年期保护

    考点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

    项目 内容

    最低就业年龄 我国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未成年工是指16—18周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工作

    时间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 短工作时

    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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