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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初级经济师
授课老师:许睿
所属科目:初级工商管理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五章 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所属版本: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介绍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建立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8 13:49:33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考点试题

多选题 1.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  )。
A . 安全生产策划
B . 安全生产责任制
C . 安全生产条件
D . 安全生产档案
E .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本题考查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点。

多选题 2.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是指()。
A . 受伤人员未补偿不放过
B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C . 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D . 防范措施未建立不放过
E . 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与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选项B。
2.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选项C。
3.防范措施未建立不放过,选项D。
4.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选项E。



大咖讲解: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许睿
初级经济师
经济学硕士,多年行业从业经验,善于结合行业实例讲授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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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概述

(一)安全生产的含义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

(二)安全生产的特点

预防性: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

长期性:只要生产不停,就不能懈怠安全生产工作。

科学性:运用科学手段、工具去预防、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群众性:需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工作。

(三)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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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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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可按照上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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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含义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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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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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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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可按照上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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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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