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货业务的内部控制及控制测试
(1)适当的职责分离
(2)正确的授权审批
对于授权审批问题,注册会计师主要关心以下两个关键点上的审批程序:
第一,在销货发生之前,赊销业经正确审批,非经正当审批,不得发出货物。这项控制的目的在于防止企业财产因向虚构的或者无力支付货款的顾客发货而蒙受损失。
第二,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等必须经过审批。价格审批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销货业务按照企业政策规定的价格开票收款。
(3)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4)凭证的预先编号
对凭证预先进行编号的目的旨在防止销货以后忘记向顾客开具账单或登记入账,也可防止重复开具账单或重复记账。
对这种控制常用的一种控制测试程序是清点各种凭证。比如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选出销售发票的存根,看其编号是否连续,有无不正常的缺号发票和重号发票。这种测试程序可同时提供有关真实性和完整性目标的证据。
(5)按月寄出对账单
(6)内部核查程序
2、销货交易的实质性测试
(1)登记入帐的销货业务是真实的
对这一目标,注册会计师一般关心三类错误的可能性,一是未曾发货却已将销货业务登记入账;二是销货业务重复入账;三是向虚构的顾客发货
①.未曾发货却已将销货业务登记入账。针对这类错误发生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抽取几笔分录,追查有无发运凭证及其他佐证凭证,借以查明有无事实上没有发货却已登记入账的销货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发运凭证等的真实性也有怀疑,就可能有必要再进一步追查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测试存货余额有无减少。
②.重复入账。针对销货业务重复入账这类错误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可通过复核企业为防止重复编号而设置的有序号的销货交易记录清单加以确定。
③.虚假入账。这通常是企业的一种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一般很难察觉这种虚构的发货。审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与销货分录相应的销货单,检查其是否经过赊销批准手续和发货审批手续,是测试是否向虚构的顾客发货的办法之一。
检查上述三类多报销货错误的可能性的另一个有效的办法,是追查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贷方发生额的记录。如果应收账款最终得以收回货款或者收到退货,则记录入账的销货业务一开始通常是真实的;如果贷方发生额是注销坏账,或者直到审计时所欠货款仍未收回,就必须详细追查相应的发运凭证和顾客订货单等,因为这些迹象都说明可能存在虚构的销货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