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回答综合分析题应力求全面、准确
考生回答综合分析题时,应力求答案全面、准确。综合分析题的答案应包括相关经济法律规定、复述案情要点、阐明案情与法律规定的关系、结论四个要素。答案中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有可能因答案不全面而失分。如前述题目,考生可这样回答:
协议第①要点符合法律规定(结论)。按照公司法规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法律规定);化工研究院和汽车电器厂出资额之和为20万元(案情要点)达到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案情与法律规定关系),化工研究院的专有技术作价4万元(案情)也符合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有关要求(法律规定与案情关系)。
协议第②要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出资验资后可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化工研究院与汽车电器厂协议约定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并委托执行董事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协议第③要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B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注重解题步骤和过程,才能做好计算分析题
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的计算分析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能否熟练运用税收法律知识判断、分析税收法律问题和计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的销售额、销项税额、营业额、组成计税价格、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
首先,考生在回答计算分析题时,除应该按照综合分析题的分析思路认真读题、归纳解题条件、检索大脑存储的法律规定、将题目给定条件与法律规定对照比较等步骤外,还应注重解题步骤。中级会格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的计算分析题是按解题步骤计分,考生答到哪一步分数就给到哪一步。因此考生在做计算分析题前,应确定解题步骤并按确定的解题步骤一步步解答并使答案条理清楚、层次分明,保持卷面的整洁清晰。
其次,考生回答计算分析题时必须列出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在答题时只有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都正确,才能保证计算结果的正确。只有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都正确,才能得满分。
如98年会计师资格考试计算题之一。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兼营饮食业,1998年10月份购进农副产品支付货款11.30万元(其中增值税1.30万元),购进轻工产品支付货款11.70万元(其中增值税1.70万元),并均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购进的农副产品被饮食业作原材料耗用了一半,另一半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万元;以上购进的轻工产品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饮食业营业额单独核算;农副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率,轻工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率。要求回答该商场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如该商场未分别核算农副产品和轻工产品的销售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如该商场分别核算农副产品和轻工产品的销售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
考生在回答本题目时,首先应该认真阅读题目,弄清本题目是要求考生运用所学增值税法知识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其次,题目涉及到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兼营不同税率货物的核算、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等内容。根据增值税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营业额)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再将上述法律规定与题目给出的条件进行对照比较,确定解题步骤是先计算该商场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再计算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时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最后计算分别核算销售额时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根据确定的解题步骤进行解答:
①该商场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3+1.7-(1.3÷2)=2.35万元。。
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时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销售额×税率-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15)×17%-2.35=1.56万元
③分别核算销售额时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农产品销售额×税率+轻工产品销售额×税率-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13%+15×17%)-2.35=1.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