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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回答《经济法》综合分析题才能得高分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5日

又如某国有企业1994年亏损40万元,1995年、1996年、1997年每年盈利10万元,1998年亏损10万元,1999年盈利5万元。2000年度该国有企业通过倒算成本、减员增效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其有关财务数据为产品销售收入188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5万元;其他业务利润3万元;管理费用13万元,其中包括超出准许扣除标准的业务招待费0.5万元;财务费用15万元,其中包括超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5万元;营业外收入9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其中包括因违章支付环保部门罚款2万元;购买某非专利技术1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考生通过阅读题目可知,首先,本题目是要求考生运用所学企业所得税法知识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其次,本题目涉及到企业亏损的弥补期限和方法、收入总额计算、准予扣除项目、不准扣除范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等内容;再次,通过归纳解题条件发现题目未提供该企业的适用税率,因此应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其适用的税率;最后确定解题步骤是先计算亏损弥补、然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税额。

本题目可如此解答:①该国有企业94年的40万元亏损可用95至99年的盈利35万元弥补,未能弥补完的5万元亏损可在2000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弥补;98年的10万元亏损可在2000年缴纳所得税前弥补。

②该国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98年亏损

=(188+3+9)-(105+10+15+12.5+13.5+4)-10

=30(万元)。

由于该国有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应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③该国有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0×3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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