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的考试真题对考生而言是最好的复习资料。在复习中,考生肯定要认真地研究试题。通过历年试题,考生不仅可以学到大量的知识点,还可以准确把握试题难度、命题思路、命题技巧和侧重点。通过探索命题老师如何将教材的一句话转化成考题的过程,来指导自己的复习。
在参考历年试题时,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最近1-2年综合题涉及的考点一般不会在2007年的综合题中再次出现。例如,2005年综合题考到了“融资租赁合同”,2007年继续出“融资租赁合同”综合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2006年综合题考到了“公司债券”,2007年再次考“公司债券”综合题的可能性为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则是2007年教材新增的内容)。但综合题中出现的重要考点,在2007年的客观题中可以出现。
2、客观题中出现的考点,2007年试题可以适当变换一个角度再次出现。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在1998-2006年的9年间,至少考了6次。
3、由于CPA《经济法》的教材每年都进行重大调整,因此,在以前年度的试题中,肯定有大量的题目与2007年教材的规定不一致。作为一名刚刚入门的考生,很难有准确的分辨能力,耽误时间不说,就怕走火入魔。为此,在本书第二部分各章节的“历年试题精析”中,我们严格按照2007年教材,对以前年度的试题进行了仔细筛选,对个别题目的答案根据2007年教材进行了调整,大家可以放心参考。
五、考试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对于95%以上的考生而言,CPA《经济法》150分钟的考试时间“相当”紧张。在充分复习的前提下,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有限水平,是考生面临的又一个挑战。换而言之,对于2007年的试题,考生拿回家里踏踏实实地用6个小时得60分是第一个层次,在考场上(心里肯定紧张)用3个小时得60分是第二个层次,但在规定的150分钟内拼下60分是第三个层次,提前半个小时交卷、轻轻松松地砍下61分是最高层次。
2、头脑务必要清醒,务必要保持必胜的信心
不管您平时付出了多少努力,做过多少套模拟试题,到了考场都是一场“遭遇战”,大部分试题肯定是平时复习中没有做过的,没有见过的,或者根本就没有想过的,此时千万不要慌。考生应当清楚的是,所有的考生跟你目前的境遇是一样的,通过考试的学生都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苦心经营”拼下60分的,那些稀里糊涂胡乱答完的考生大多得了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
3、不能出现“致命的错误”
(1)客观题的答题卡、综合题的答题卷都要写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这几个月辛辛苦苦的就白搭了。
(2)在综合题“答题卷”的第一页上,有一个“第5号条形码”需要取下并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
(3)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时,必须用2B铅笔,对准题号再下手。
(4)四个综合题必须清清楚楚、干干净净地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上,注意是别人阅卷,不是您自己。
(5)在单选题、多选题中,经常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选项。在一个多选题中,如果别人选了AC,您选了BD,肯定有一个人犯了致命错误。
(6)“强烈建议”考生在作综合题之前把答题卡填好,然后踏踏实实地去“啃”综合题,即使第4个综合题没有作完,考生仍有机会通过考试(至少可以幻想);但如果没填答题卡就出了考场(如果别人告诉您通过了,那是幻听),您只能继续关注2008年教材的最新变化。
最后,预祝大家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轻松过关!
为了2008年踏踏实实、轻轻松松地看北京奥运会,让我们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