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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什么时候出?

来源:233网校 2021年1月13日

2021年注册会计师教材什么时候出?这是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的考生们最关注的问题,毕竟现在备考已经开始。大家不要着急,233网校学霸君整理了2020年注会教材预计变化章节,新教材面市之前,大家备考时可以先避开这些章节。

2021注会学习资料包

一、2020年注册会计师教材什么时候出?

根据往年经验,注册会计师教材都是在4月份发行出售,也就是说2020年注册会计师教材会在报名期间上市,各位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注册会计师教材有什么变化?

注册会计师教材是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变化的,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尚未公布,学霸君结合资料对2020年注册会计师教材变化做出了预测,以下章节有可能会变化,大家备考时可以先避开这些章节。

/会计/

会计章节分析.png

/财管/

因为财务成本管理偏金融、经济原理,所以每年的变动是最小的。即便2021年的教材还没有上市,考生们也可以直接用2020年的教材和课件进行备考。

财管需要重点关注的章节.png

/审计/

变动一:

2020年1月8日,中注协正式公布修订五项审计准则的问题解答。由于此次修订和出教材的时间比较接近,所以这些变动没有体现在2020年的审计教材中。预计,2021年版的教材,会对“职业怀疑、函证、收入确认、关联方以及货币资金审计这五项内容”进行更新。

审计五项准则解读的变动.png

变动二:

2020年12月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分别是《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这三项通知对审计考试的影响较大。

变动三:

2020年12月18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2020)》的通知,这两则通知直接影响审计两章内容——第二十二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第二十三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尤其是第二十三章,每年实打实会出一个简答题,对考试的影响较大。所以,审计第22、23章可以暂时不预习,等新课上线直接学新课,比较节约时间。

/税法/

由于我国近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所以近几年各种法律频频修订,对税法该科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就目前的变动而言,有几下这些章节可以提前预习,其余章节等到新课上线再学也来得及。而且,由于税法整体难度不大,所以即便4月出教材,等到8月底考试,也完全来得及复习。

税法可以提前预习的章节.png

/经济法/

1、《民法典》的颁布,影响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就包括经济法一科中的“第三章第五节、第四章”。这两个部分,最好是等新课上线再学习。前期还是把主要的时间花在会计、财管和审计这三科上。

2、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也有所影响。比如:

image.png

(上图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而且随着证券法的出台,各种规章制度频频变动,预计第七章的变动依旧会比较大。所以建议直接学新教材、听新课。

3、反垄断法进行大修阶段,对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影响较大。可以跳过不学,后期直接学新课。

其余章节预计变化都不会太大,想预习的考生可以直接学旧课。

知识框架【标★的是会出案例分析题的章节】

经济法知识框架.png

/战略/

战略一书很多都是前人的智慧,所以变化通常来说不会很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等情况的变化,有些理念也在随着更新、变化。特别是第五章公司治理,因为特别贴近实际,所以近几年变动比较大。

但是,除了第五章公司治理,其余章节都可以提前预习。有以下重点需要着重理解(可能出主观题的点)

《会计》

变动章节 依据 影响
第十八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17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知,并且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该准则。

①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②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③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九章 债务重组 2019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①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

②一是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

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二是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抵减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价格。

第二十二章 租赁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①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

②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审计》
第一章的职业准则 2020年1月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五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明确了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保持职业怀疑的关系,强化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克服认知偏差,对舞弊风险和迹象保持高度警惕。

第三章 第三节的函证

针对近年来函证可靠性存在的问题,对注册会计师控制函证过程、评估函证结果可靠性提供进一步指引,提示替代程序的局限性;针对函证实务中对回函差异调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提示注册会计师对回函差异进行恰当的调查处理;对信息技术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程序的创新方式提供进一步指引。

第九章 第五节的收入确认

针对近年来资本市场收入舞弊案例,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收入舞弊的新手法进行了归纳和补充;对注册会计师有效识别收入舞弊风险迹象予以方法上的指导;对延伸检查程序的含义、需要实施延伸检查程序的情形、延伸检查程序的具体实施以及无法实施延伸检查程序时的处理进行了详细阐述,为注册会计师应对收入舞弊风险提供了细化指导。

第十二章的货币资金审计

充实了注册会计师在货币资金审计中需要关注和保持警觉的事项或情形;对注册会计师应对货币资金舞弊提供进一步指引;对网络银行业务和第三方支付业务情形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和考虑的事项提供指引;对注册会计师如何审计银行账户资金池安排提供了细化指引。

第十七章 第三节的关联方

增加了对存在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的指引;对被审计单位通过关联方实施舞弊的手法及隐瞒关联方关系或交易的迹象予以提示;为注册会计师识别和应对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舞弊风险提供细化指导。

-

2019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5号);

3月29号,中注协针对上述修订的审计准则发布24项应用指南。里面涉及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等三方面。

这些修订内容,均将会落实到教材上,有些已经写进了2019年的教材(利用内审和违反法律法规2019年的教材已经编进去了,而且直接就考到了),暂未写进教材的,将会出现在2020年的教材上,新变动点被考查到的概率非常高。

《财务成本管理》
第十章 长期筹资之租赁筹资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中对于承租人的额账务处理有一个较大的变化,即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由于经营租赁未纳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导致其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映因租赁交易取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预计删除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第十五章 作业成本法 中级财管教材对作业成本法的核心概念、含义进行了修改。

注会教材可能也会对作业成本法的核心概念、含义等表述进行更改。加之管理会计的重要性,本章可能会进行扩写。

《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修改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对税收优惠进行调整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预计会根据新政策,完善或修订部分内容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预计会根据新政策,完善或修订部分内容

《经济法》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12月16日,全文共计1260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外公布。该草案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其中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已经过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已经过三次审议。

预计会根据新政策完善和修订部分内容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已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并于4月29日施行,该规定对于股东权益保护、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预计会根据新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完善或修订部分内容,主要涉及考点:股东权益保护。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整体变动较大,建议先跳过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预计会根据新政策完善和修订部分内容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

①从历年战略的教材来看,书本内容保持基本稳定,但是章节间的构造变动比较大,也就是说在“公司治理”、“风险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这四章中,是分分合合、挪过去又挪回来、删了又加加了又删。

②在结构不变化的情况下,战略教材发生大变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战略多引述理论性的内容,是一些战略学家比较经典的理念。

③如果考生想提前预习战略,是可以拿2019年的教材进行学习的。不过因为战略的难度较为适中,不适合把战线拉得过长,所以不建议提前这么久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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