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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及外籍参加中国注会统一考试报名问题解答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6日
  1.问:我是一名外籍华人,已取得了硕士学历,现在广州工作并居住,我想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我应该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呢?

  答:按照《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全国考委会认可的境内、外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已取得境外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您可以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考试地点可选择北京或上海),或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师公会和台北会计师公会(考试地点为香港)报名。内地具体报名地点是:北京: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上海:定西路1118号2楼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广州市大德路187号九楼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深圳市深南路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十二楼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报名时需提交学历(或执业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标准护照照片1张以及报名费。

  2.问:我是台湾考生,以前年度在报名时,均免费提供相关考试用书,最近两年都没有了,为什么?

  答:近年来,根据国家物价部门、国家预算资金管理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的要求,我们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考试报名费的收取标准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在北京和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每科收取考试报名费按当地报名费标准收取;在香港考试的考生每人每科收取考试报名费为480港币。此收费中,不再包含有考试用书的费用,因此,需要考生在报名地自行订购。

  3.问:我是在香港报名的考生,报名时,代理机构向我们收取了手续费和代理费,为什么?

  答:注册会计师考试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均设有考试报名的代理机构,他们是: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师公会、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这三家代理机构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组织工作中,除代我办收取每人每科480元港币考试报名费外,还将发生代理及手续等费用,经协商,由代理机构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收取标准。根据上述情况,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和手续费是可以的,具体标准以代理机构公告为准。

  4.问:在2005年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报名简章》中增加了有关内地与香港考试科目互免的内容,这是由何而来的?

  答: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共同发展,2005年5月1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协议规定: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报考管理”两个单元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考试科目。

  5.问:我参加了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单科合格成绩,那么我可以申请获得香港专业资格课程相应考试科目豁免吗?

  答:不可以。按照《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的规定,只有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且全部合格的人员(领有全科合格证人员),才可以申请香港专业资格课程部分考试科目豁免。同理,只参加并通过香港专业资格课程审计和报考管理、财务管理两科目考试也不能相应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必须取得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且全部合格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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