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08年注会考试税法冲刺阶段重点难点讲解

作者:【中华会计网校】 2008年8月28日
第六章关税法

  本章选择题、判断题分别在3分左右,内容非常杂乱,客观题对记忆的要求较高。计算题或综合题会涉及到进口货物;

  一、税率

  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二、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货价

  2.运费、保险费:有实际支付按实际,没有实际支付按比例估算;

  3.计入:6点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特许权使用费,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4.不计入:进口后发生的运费、安装调试费、进口环节的税金。

  5.不得作为完税价格

  三、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3.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进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四、进口应纳税额计算

  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五、优惠

  1.法定、特定、临时

  2.法定减免税基准税率

  六、征管

  1.关税缴纳

  ①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②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2.关税强制执行: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3.关税退还

  4.关税补征和追征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