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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五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2月31日

  知识点:征收管理

  (一)纳税环节: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环节与“三税”一致。

  (二)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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