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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工作要求第六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9日
 第六章
1、拟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劳动纪律。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6、其他制度。
2、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在何种条件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答: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办法同前。3、经济性裁员,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上述办法发给劳动者经济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6、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7、因工作需要,经企业高度重视部门或有关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何谓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答: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代表;劳动合同双方为企业和个人。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劳动合同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劳动合同的目的的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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