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基金从业《股权投资基金》考试教材已更新,233网校老师整理了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新增重要考点:优先清算权,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复习!
自2025年11月起正式启用基金从业资格2025版考试教材,本次股权投资基金教材变化内容较多,一般来说新增知识点出题的机率比较大,如何利用更短的时间掌握考核重点,快速通过考试是每个考生的必修课。

优先清算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是指在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创始团队获得清算所得的权利。清算事件是一个交易文件中的常规定义,除了常规的清算、解散等情形外,还包括“视为清算事件”。
“视为清算事件”有时也被称为“整体出售事件”,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目标公司股权被整体出售导致控制权变更,目标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的全部核心资产和业务,目标公司将其全部或实质上的全部知识产权出售和转让给第三方。优先清算权一般分为参与型的优先清算和非参与型的优先清算,通常而言,参与型的优先清算更为常见,也是通常对投资方更为有利的条款。参与型的优先清算,是指投资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获得优先清算分配金额后,与其他股东一起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部分情况下,参与型的优先清算可能还会与投资方约定附分配上限的方案,例如在投资方按照参与型的分配方式获得的金额高于投资本金的一定倍数之后,投资方不再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非参与型的优先清算,是指投资方在获得优先清算分配金额后,不再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非参与型的优先清算,特别是在“视同清算事件”发生时,可能会造成投资方未能很好地分享整体出售收益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通常会要求适用“孰高原则”,即如果投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所得到的分配金额高于优先清算分配金额时,自动适用按照持股比例获得的分配金额。投资方的优先清算分配金额,常见的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投资成本的一定倍数(如1.2倍、1.5倍或2倍);另一种是投资成本加上一定单利或复利计算的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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