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对象有哪些要求?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且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体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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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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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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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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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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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基本养老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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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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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特别注意: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确保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对象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科目:基金法律法规
考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