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2003年期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主要发展特点是什么?
在2003年至2007年这一快速发展阶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经历了显著的变革和发展。以下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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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完善: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并于2004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基金活动的基本法律关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为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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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绩表现优异: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推动了股票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增强了市场活力和投资信心。2006年和2007年,受益于股市的繁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取得了有史以来最快的发展。特别是2006年,股票型开放式公募基金平均净值收益率达到了121.45%,封闭式公募基金平均净值收益率也达到了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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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创新和多样化:这一时期,基金发展的主流品种是开放式基金,未再发行新的封闭式基金。同时,各类基金创新产品纷纷出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私募基金从开始的“阳光私募”逐渐走向规范化,实现了登记、备案、分类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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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的变化:随着居民财产收入的增加和理财意识的觉醒,投资基金逐渐成为我国居民家庭金融理财的主要工具之一。一些基金管理公司还取得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的管理资格,开展了社保基金及年金受托管理业务。
综上所述,2003-2007年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法律法规的完善、市场的繁荣以及产品创新共同推动了行业的进步。
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点:三、快速发展阶段(2003—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