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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知识辅导第三�章

2012年2月21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七�诉讼时效

  考试内容: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利人�行使�利的事实状��续�过法定的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诉讼程�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利的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的�类和长�护期�

  1.普通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民法院请求�护民事�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到伤害�求赔�的;出售质���格的商�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的。

  3.�利长�护期�

  这是指从�利被侵害之日起�法律�护的长期�。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或者应当知��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人民法院�予�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考试内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六个月内,因��抗力或者其他障��能行使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出�求或者��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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