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堰施工的一般要求”是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第二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市政公用工程》章节题练习:围堰施工的一般要求
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m
A.0.5-0.7米
B.0.3-0.5米
C.1.5米
D.1.0米
2、围堰使用期间河流的常水位为+2.0m,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为+3.0m,则该围堰顶的最低标高应为( )m。
A.+2.5
B.+3.0
C.+3.5
D.+4.0
3、围堰使用期间河流的常水位为+2.0m,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为+3.0m,最低水位+1.0m,则该围堰顶的最低标高应为( )。
A.+2.5m
B.+3.0m
C.+3.5m
D.+4.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