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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管理精讲班讲义: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来源:233网校 2017-07-17 08:34:00
导读:以下是233网校提供的2016年【精讲班讲义】一级建造师管理考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习题班、冲刺班正在APP进行独家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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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四、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五、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八、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为233网校2016年精讲班课程讲义,若与2017年教材内容有冲突请以2017年教材内容为依据。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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