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对建设工程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如下调整:
1.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除特殊规定外,税率为13%。
2.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这些项目的税率为9%。
3.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除上述项目外,税率为6%。
4. 纳税人出口货物 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为零。
对于建设工程企业而言,这些税率调整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例如,建筑材料的税率从16%降至13%,这将减少企业的采购成本。同时,企业在销售服务时需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也需要企业在定价策略上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点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准确核算各项收入,避免因核算不清晰而增加税负。
总之,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建设工程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税务,以降低税负并提高经济效益。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增值税的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