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堆放人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堆放人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呢?
1. 证据收集
堆放人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现场照片:记录堆放物的状态和周围环境。
- 监控录像:如果现场有监控设备,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前后的录像资料。
- 证人证言:目击者或其他相关人员的陈述。
- 施工日志:记录堆放物的堆放过程和安全措施。
2. 安全措施
堆放人在堆放物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堆放物的稳定性。具体措施包括:
- 合理堆放:确保堆放物的重心稳定,防止因重心不稳而倒塌。
- 防护设施:设置围栏、警示标志等,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 定期检查:定期对堆放物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举证责任
堆放人需要通过上述证据和措施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
- 提供详细的堆放方案:展示堆放过程中的安全考虑和具体措施。
- 出示安全培训记录:证明相关人员接受了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
- 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展示定期的安全检查记录,证明堆放物处于安全状态。
4.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堆放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积极举证,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通过以上方法,堆放人可以在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