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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中,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是什么?

来源:233网校 2025-12-10 09:09:48
导读:本篇新闻将探讨在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中,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及其重要性,帮助读者理解如何确保联合体具备合法合规的承包资格。

在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中,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是什么?

在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中,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是什么?

在建设工程领域,共同承包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的重要性

资质要求是确保联合体具备合法承包资格的重要条件。只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才能参与共同承包项目,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 具体资质要求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主体资格:联合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 专业资质:联合体中的每个成员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资质等级。例如,如果联合体承包的是建筑工程,则各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 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在过去一定时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 资质审查

在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会对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专业资质证书

  • 业绩证明

  • 信誉评价报告

4. 法律责任

如果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可能会导致整个联合体失去承包资格,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联合体各方在组建联合体前应充分核实各自的资质情况。

5. 特别注意事项

  • 资质一致性: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整个联合体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

  • 资质更新:联合体成员应及时更新和维护自身的资质证书,以避免因资质过期而导致的问题。

总之,在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中,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确保各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才能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

1、甲、乙、丙、丁四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关于此联合体说法正确的是(  )。

A.联合体内部的共同投标协议与招标人无关,不必交予招标人

B.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任何成员均有权以对债务分担比例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全部债务

D.联合体成员之一清偿全部债务后,联合体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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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缔结合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共同投标协议,是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责任的基础文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共同投标协议是联合体成员责任确定的重要依据。 A选项错误: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B选项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选项错误:联合体任何成员都不得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全部债务,招标人可以要求任一成员履行全部债务。 D选项错误:如果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已经清偿了全部债务,那么招标人的债权已经得到了满足,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也就不再有履行该债务的义务。当然,已经清偿债务的成员可以在内部向其他成员追偿其应分担的部分

2、关于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同承包系由两个或两个承包单位临时组成联合体,以同一承包人身份共同承揽 项目的行为

B.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D.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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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选项说法正确,共同承包系由两个或两个承包单位临时组成联合体,以同一承包人身份共同承揽 项目的行为,在组织上具有合意性和临时性,对外责任上具有连带性。 B选项说法正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 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选项说法正确,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D选项说法错误,两个以上不同资 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 工程。

3、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是(  )。

A.招标人可以向甲主张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B.招标人向丙主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丙仅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

C.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

D.乙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向丁追偿7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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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投标。共同投标协议,是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责任的基础文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共同投标协议是联合体成员责任确定的重要依据。 2、《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结合以上理解,对于招标人来说,即可以要求主张100万元的赔偿,也可以是50万或者其他金额,内部可依约定按比例追偿,内部约定只对内部有用,结合题目给定的条件解答,选择题选择最符合的选项,故A选项符合。 B选项:丙仅赔偿20万,这种内部约定,对招标人来说是不产生作用的, C选项:招标人可以向任何一家或多家联合体成员主张全部赔偿金额,然后再由该成员内部按协议分摊。 选项D:乙对丁只能依约定份额追偿20万元。

4、关于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招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

B.联合体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联合体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D.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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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C,D,E
参考解析: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依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D选项正确: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选项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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