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知识库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工程监理单位在串通行为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233网校 2026-03-03 09:38:23
导读:本文将详细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串通行为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建筑法》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若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此外,还将面临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若有上述行为之一,除上述处罚外,还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也对发生前述情形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1) 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4) 向社会公布曝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监理单位能够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保障工程质量。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