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个人信息修改
1、个人修改申请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办理的注册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扫描识别页面后,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左侧二维码,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中的【开始人脸识别】按钮,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点击【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个人信息修改)页面。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办理操作手册》(点击进入)
2、一级建造师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申请个人信息修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2020年前(含)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下列证明:
1.因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相关证明;
2.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的,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因报名考试时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需由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名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前有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旧身份信息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