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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二级建造师档案管理号的说明

来源: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2012-03-15 16:02:00

各位考生:
  在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的考试过程中,为规范档案管理号,我们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对2011年度的所有考生按报考类别重新颁发了档案管理号。新的档案管理号打印在《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上(在2012年度的考试报名前,请考生到所在单位或2011年度受理报名的单位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
  在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请填写新的档案管理号。以往年度的档案管理号同时废止使用。
  档案管理号的主要作用时为了管理、保存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的考试成绩,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以免影响按时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需填写档案管理号(增项考试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以往年度参加过二级建造师考试但2011年度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均不需填写档案管理号,考试中心会核发新的档案管理号。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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