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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4日

来源:233网校 2009-06-09 08:22:00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四)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形式和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必须首先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上的答题注意事项;

  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同,不可用错;

  3.必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五、报名办法

  今年该项考试的报名采取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0日至6月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有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一律不得再作更改,报错的结果由考生自负,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的级别、专业的考生)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2009年6月23日至25日到县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科(丹河路象山县海岸带管理中心3楼,联系电话:65796620)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2007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须粘贴在报名表上);

  5.申请免试人员另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须于2009年7月15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09年10月28日至30日自行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材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事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七、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

  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实行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社会办学的原则,考生可自愿选择。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可在考试中心报名点现场确认时一并购买或预订。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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