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6〕7号)规定和要求,现对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抽查比例为5%。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共计1124人,按比例随机抽取考生57人进行考后核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核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4日(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三、核查携带材料
(一)辽宁省内缴纳社保的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的合格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工作年限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复印件。
(二)辽宁省外缴纳社保的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工作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年限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专用印章)等有关材料。
4.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的合格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工作年限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复印件。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接受核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对于核查期间内未能按期提供核查材料的,暂停发放电子证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411-39997611
附件: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考后核查名单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考后核查的通知
原文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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