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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义乌二级建造师考试违纪人员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义乌人事考试网 2012-12-10 10:54:00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现对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义乌考区)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给出以下处理意见,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姓名

准考证号

违纪描述

拟处理意见

周霞飞

13310010219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范孝理

13310010323

携带手机在身上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施萍

13310010904

利用无线电接收器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朱勇刚

13310011013

带接收器(手握)入场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张海浪

13310011322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金明

13310011309

携带电子存储设备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李滨

13310011312

携带电子存储设备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丁金宗

13310011625

利用电子设备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周创业

13310011903

利用电子设备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胡芬芬

13310012129

利用通讯工具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陈倩

13310012105

利用通讯工具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骆明

13310012127

利用通讯工具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陈志淋

13310012516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盛英豪

13310012526

携带作弊工具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余江宁

13310012802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屠雍皓

13310013112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王煦晖

13310013106

携带作弊仪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鲍靓

13310013220

利用电子工具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胡启明

13310013311

随身携带手机进考场开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张苗

13310013914

手机关机但在身上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林艺灵

13310013926

手机关机但在身上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楼建伟

13310014020

手机带至座位(关机)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陈俊彪

13310014005

手机带至座位(关机)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李剑磊

13310014218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金晓樑

13310014225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彭成文

13310014308

携带手机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刘志连

13310014405

携带通讯工具至身上接收器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张靖

13310014517

带通讯工具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卢俊铭

13310014606

利用电子用品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瞿天

13310014609

利用电子用品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朱芝花

13310014614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信息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胡文芳

13310014715

携带电子用品接收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倪贞央

13310014930

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盛国凤

13310015227

使用违规电子产品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陈佳伟

13310015519

带作弊电子设备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周柏明

13310015630

利用作弊通讯工具抄袭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刘孝沈

13310015705

带通讯器违规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黄霞春

13310015722

带通讯器违规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陈叶兴

13310015820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陈倩

13310016320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钱水军

13310016414

手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姜根明

13310016830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张岩平

13310016828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吴松平

13310017109

手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黄建辉

13310020329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王岳鹏

23310010313

携带电子用品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金娇阳

23310010425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信息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陈美红

23310011027

使用接收器接收考试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宋以超

23310012317

带电子接收器至座位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申屠佳伟

23310013119

利用通讯工具等技术手段接收与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俞艳平

23310014130

使用电子信息接收器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宓徐迪

2331001492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陈瑶

23310015215

手机带在身上至座位并开机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张金

23310015523

手机带至座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程松明

2331001630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齐壮志
23310017323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工具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王剑峰
33310010928
夹带小纸条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周纵
33310011415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利用通讯工具等技术手段接收与考试相关信息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郑华华
33310012718
随身携带手机至座位关机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胡凤英
33310013712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周创业
33310013729
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蔡万阜
33310016303
利用电子通讯设备接收答案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何进
33310016716
手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韩琪
33310017003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威胁考试工作人员 给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彭思伟
33310018504
手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韩奇洋
33310021405
手机带至座位 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被处理人如不服本办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办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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