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5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自助、见习补贴申报通告》,持一建二建证书,满足条件即可申请3000元或者1万元补贴,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通告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精神,现将2025年本科生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请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请,非申报期限内提出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办理。申报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对应补贴的事项进行办理。
(二)线下办理。申报人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议提前通过i莞家预约对应政务中心办理业务。
三、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相关事项
(一)事项名称:创梦东莞计划
(二)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三)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四)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1.补贴标准:

2.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已申领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以上条件类别的综合补贴。
3.已申领以上条件类别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4.申请材料




四、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相关事项
(一)事项名称:莞能提升计划
(二)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三)办理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四)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资料





六、办理程序
(一)发布通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通告。
(二)申请人申报
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申报期限内(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
选择对应补贴名称(例如:“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搜索“创梦东莞计划”;“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搜索“莞能提升计划”:“见习补贴”搜索“莞训计划”),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办理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4。
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询审核进度。进入小程序,点击“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确认申报记录后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姓名访问个人中心-进度查询,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
窗口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申报期限内(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i莞家小程序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询审核进度。进入小程序,点击“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确认申报记录后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补贴进度,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
(三)镇级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用人单位所属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及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四)市级审核和核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属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及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相关情况,并形成拟通过名单。
(五)公示名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补贴名单。
(六)资金下达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镇街(园区)下达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由各镇街(园区)根据规定配套补贴资金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偶然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七、特别说明
本次申请为《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实施有效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最后一次申请,后续不再受理申请。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申请人可拨打用人单位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电话咨询补贴有关事宜,咨询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2025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通告
原文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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