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安管人员电子证照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公告(第四批)
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送信息(以下简称部质安平台),我市部分安管人员B证(以下简称“B证”)存在无注册建造师信息、B证与建造师注册单位不一致、安管人员频繁变更等异常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安管人员动态核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B证无注册建造师信息问题整改
请相关持证人(见附件1)即日起立即通过注销证书、将B证与注册建造师信息变更一致等方式进行整改(变更证书前需申请暂时解除证书整改状态,再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申请模板见附件4;注销证书无需申请可直接注销),整改期间B证将被标记为“整改”状态。
二、B证与建造师注册单位不一致问题整改
持证人(见附件2)即日立即通过注销证书、变更证书到同一单位等方式进行整改(变更前需申请暂时解除证书整改状态,再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申请模板见附件3;注销证书无需申请可直接注销),整改期间B证将被标记为“整改”状态。
三、安管人员频繁变更问题
对近1年内变更2次及以上的安管人员(见附件3),完善系统功能,进行风险预警,将频繁变动的安管人员和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遏制人员异常流动。
四、工作要求
被标记为“整改”状态的人员不得视为有效持证人员,证书无法正常使用、不得以持证人员身份参与工程项目。
申请暂时解除证书整改状态的人员,须将申请发送至邮箱tjzjwza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企业和人员信息,经核实后暂时解除证书整改状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定期进行核查,解锁后1个月内如仍未完成整改,继续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锁定为“整改”状态。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安管人员电子证照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的公告(第四批)
原文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加学霸君微信,了解更多二建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