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的73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二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详细内容及名单请进入西藏自治区住房
很多同学从事建筑行业工作多年,同时具备建造师和造价师备考资格,但有这样一个疑问,我的造价师证书和建造师证书能不能在同一单位注册呢?如果想放在两个单位注册,是不是可以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建造师和造价
关于2019年第二十七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11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的
关于张迎春等1208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508号)规定,经审核,张迎春等239人符合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第26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公告粤建注公告〔2019〕54号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第9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审批结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建筑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
海南省建设培训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到,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印章费等问题。详情如下:关于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管理方式,自2018年12月10日起,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
福建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如何修改企业基本信息?1、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系统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临时系统)→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 → 点击左边“企业基本信息” →“直接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四川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发放电子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请示》(川建函〔2018〕37号)
关于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为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问:原单位恶意扣留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怎么办?答: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条,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十建造师执业凭证,由建造师本人保管。建造师可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维权。
安徽二级建造师注册如何完成实名注册及中级认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月23日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安徽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自2018年10月29日起正式启用新系统,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
安徽二级建造师注册到哪个网站申请?1.登陆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进入个人用户入口模块申请。2.申请人通过个人版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自2018年10月29日起正式启用新系统,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将关闭。新系统启用后,注册业务的申报核准流程将改为:建造师本人通过新系统个人版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月23日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安徽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自2018年10月29日起正式启用新系统,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将关闭。新系统启用后,注册业务的申报核准
住建部10月11日发布《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确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10月22日起,即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升级改造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刚接到住建部紧急通知,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制度
江苏省建造师注册有关事项常见问题解答1、在省外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在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内注册?答:在省外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申请人
甘肃省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办理事项梳理规范表填报单位(盖章):甘肃省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nbs
一、建造师继续教育已经学完,为什么登录“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检索不到学时?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后,一般15天后由住建部导入继续教育培训数据。且建造师延续注册只能提前三个月办理,早于三个月办理
关于暂停受理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执业注册人员:因“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升级改造,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暂
根据住建部发布《部分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文件,目前有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四省开始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停发纸质注册证书,已发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
吉建管〔2018〕5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提高办事效率,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5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经省住建厅批准,赵文胜等782人二级建造师准予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造师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各市、州企业在市、州办理,中央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经审核,曹振锋等109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条件,李佳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经审核,胡松涛等262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条件,赖永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陈海伟等10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杨帆等13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提高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效率,更好服务办事群众,按照《关于宣
2018二建法规考点笔记: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考点讲解: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点击立即听课>>考点架构:考点笔记:一、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决定对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技术维护,从2018年2月6日18:00起暂时关闭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同时暂停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补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闫家喜等118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姚军等17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11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彭涛等755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造师的注册—P66【记忆、必会】(1)初始注册者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2)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2.
根据《关于对<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508号)规定,经审核,杨泽军等593人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嫚等2人不符合北京市二级建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查询系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15030/archisearch/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承办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参考流程:首先需要挂失。业务流程:(一)受理、初审:
根据建设部《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近期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对符合注册条件的207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65名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62名二级建造师变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