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建公共课通过后,能否更换专业?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允许换专业的情况:报考级别不变(如保持“考全科”级别)、公共课成绩在2年滚动有效期内,且实务科目尚未通过。此时更换专业,已通过的公共课成绩可继续保留,无需重新考试,仅需报考新专业的实务科目即可。
例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明确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
2、禁止换专业/成绩作废的情况:若已通过原专业实务科目,再更换专业则视为放弃原有全部成绩(部分省份直接禁止此类情况换专业)。
例如:福建省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在报考时更换报考专业的,有效期内所有成绩作废。
而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均规定,实务科目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符合换专业条件的考生,操作流程与首次报考类似,一般步骤如下:
1、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住建厅指定报名平台),找到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2、按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重点选择“新更换的专业”,同时确认系统中已显示过往通过的公共课成绩(避免遗漏);
3、准备并上传报名材料(如学历证、工作证明等),部分地区非首次报考考生无需重复资格审核;
4、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确认报名成功,等待打印准考证参加新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