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二级建造师在考试中途符合特定条件可更换专业,核心取决于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一专业科目的考试情况。
1、可更换专业且保留公共科目成绩:若在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成绩不合格,此时更换报考专业,之前通过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公共科目的成绩可继续保留,无需重新考试。
2、不可更换专业:若在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经考试合格,那么考生在该成绩周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上述规则需在该成绩滚动周期内适用。如果考生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续想涉足其他专业,也可通过报考增项专业的方式实现,增报专业仅需参加对应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即可。
浙江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1、考全科: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例如:
①第一年通过一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两门,则是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就可以申请证书;
②第一年通过一门,第二年又通过一门,第三年考试的时候就需要考第一年通过的那门和一直没通过的那门,因为第一年的成绩到第三年是过期的;
③第一年报三门,但是都没通过,第二年以老考生身份报考,第二年和第三年是一个成绩滚动周期,以此类推。
2、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