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用是常见情形。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附加适用其他刑罚措施。
一、主刑与附加刑的典型组合
- 有期徒刑+罚金:适用于工程领域的贪污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
- 拘役+职业禁止:适用于情节较轻但需限制从业资格的案件
- 有期徒刑+没收财产:适用于涉案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
二、附加刑的具体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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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
- 一般为违法所得1-5倍
- 最低不少于1000元
- 对单位犯罪必须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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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止令:
- 适用于注册建造师等专业人员
- 禁止期限3-5年
-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典型案例:某施工企业负责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同时被禁止5年内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该判决体现了刑罚的惩戒与预防双重功能。
考试重点提示:
-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 罚金数额与犯罪所得挂钩
- 职业禁止令具有预防再犯罪的特殊功能
该知识点在近三年考试中考查频率约70%,考生需特别注意刑罚组合适用的条件与标准,这对案例分析题的解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刑罚种类





























